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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端訪問更便捷涉及光譜、色譜!生態環境部公開征求關于6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的意見
2024年05月24日 10:51:12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9755

近日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等6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將于2024年6月11日截止。
【化工儀器網 標準發布】生態環境監測是評估和保護生態安全的基礎工作。準確的數據監測不僅能夠為環境管理提供科學依據,還能幫助公眾了解環境狀況,增強環保意識。為規范生態環境監測工作,近日生態環境部組織編制了《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等6項國家生態環境標準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將于2024年6月11日截止。
一、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硝酸鹽氮的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
方法的檢出限為 0.008 mg/L,測定下限為 0.032 mg/L。
本標準是對《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 198-2005)的修訂。
《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 198-2005)首次發布于2005年,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主要修訂內容有:
——修改了方法的適用范圍、方法原理、試劑與材料、樣品的采集和保存;
——增加了規范性引用文件、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以及廢物處置等條款;
——刪除了術語與定義條款、氣液分離裝置的描述;
——優化了干擾和消除、儀器參考條件和分析步驟。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水質 硝酸鹽氮的測定 氣相分子吸收光譜法》(HJ/T 198-2005)廢止。
本標準規定了測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丙烯酰胺的高效液相色譜-三重四極桿質譜法。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三、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與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站房與采水單元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驗收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是對《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中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址選擇、站房建設與采水單元建設部分的修訂,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完善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選址的相關內容;
——細化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房建設的要求,增加了站房給排水、暖通、供電、通訊、安防等方面的具體要求;
——細化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采水單元建設的要求。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中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站址選擇、站房建設與采水單元建設部分廢止。
四、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常規五參數、CODMn、NH3-N、TP、TN)安裝驗收技術規范
本標準明確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設備安裝、系統調試、試運行、驗收、檔案與記錄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部分內容是對《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各單元建設和驗收部分的內容的修訂。本次為第 1 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增加設備安裝技術要求;
——增加系統調試技術要求;
——增加試運行技術要求;
——修訂了儀器設備驗收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標準型和簡易型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及驗收。適用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為水溫、pH、溶解氧、電導率、濁度、高錳酸鹽指數(CODMn)、氨氮(NH3-N)、總磷(TP)、總氮(TN)等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其他監測項目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可參照本標準安裝驗收。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有關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各單元建設和驗收部分的內容廢止。
五、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常規五參數、CODMn、NH3-N、TP、TN)運行維護技術規范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檢查維護、運行質量控制、異常情況處置和運行記錄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是對《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等部分內容的修訂,本次為第一次修訂。修訂的主要內容如下:
——調整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的要求,增加了期間標樣核查等質量控制措施及要求;
——刪除了數據平臺日常管理的要求;
——調整了遠程維護、現場維護的要求,增加了數據異常處置、人工測試等異常情況處置的要求;
——調整了運維檔案與運維記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水站檢查維護、運行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等工作,適用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為水溫、pH、溶解氧、電導率、濁度、高錳酸鹽指數(CODMn)、氨氮(NH3-N)、總磷(TP)、總氮(TN)等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其他監測項目的水質自動監測儀器可參照本標準開展運行維護工作。
自本標準實施之日起,《地表水自動監測技術規范(試行)》(HJ 915—2017)有關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要求等部分廢止。
六、地表水自動監測系統通信協議技術要求
本標準規定了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系統數據傳輸的系統結構、協議層次和協議內容等技術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站與地表水水質自動監管平臺之間的數據傳輸,新建或升級改造的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系統的數據傳輸應滿足本標準要求。
本標準為首次發布。
七、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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