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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端訪問更便捷國家認監委秘書處發布通知,清理規范直接涉碳類備案認證規則
2024年07月04日 11:56:53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7043

近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認監委”)秘書處發布了《國家認監委秘書處關于清理規范直接涉碳類備案認證規則的通知》。
【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 近日,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國家認監委”)秘書處發布了《國家認監委秘書處關于清理規范直接涉碳類備案認證規則的通知》(認秘函〔2024〕31號),旨在進一步引導和規范直接涉碳類認證活動的順利開展。
該通知強調,為落實《國家認監委關于明確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備案要求的通知》(國認監〔2024〕3號)精神,國家認監委已組織對2024年5月30日之前各機構在國家認監委備案的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進行了全面核查。根據核查結果,現要求各相關認證機構立即開展清理規范工作。
原文如下:
國家認監委秘書處關于清理規范直接
涉碳類備案認證規則的通知
各相關認證機構:
為引導和規范直接涉碳類認證活動順利開展,根據《國家認監委關于明確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備案要求的通知》(國認監〔2024〕3號),我委組織對各機構在國家認監委備案(2024年5月30日之前)的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進行了核查,現要求各機構根據核查結果(見附件)開展清理規范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不屬于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備案范圍的,認證機構應當注銷備案規則,并對已發出的相關證書作出注銷或撤銷處理。
二、對屬于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備案范圍但不符合分類要求的,認證機構應當按照認證認可業務信息統一上報平臺發布的最新認證項目分類代碼,注銷原備案規則后重新進行備案。
三、對2024年5月30日之后備案的直接涉碳類規則,認證機構也應當按照上述原則進行清理規范。
四、上述清理規范工作應當于2024年7月15日前完成。逾期未完成的,我委將按照規定對相關認證機構及其證書采取相應處理措施。
我委將進一步強化對直接涉碳類認證活動的管理力度,對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及相關認證證書及時進行清理,保障直接涉碳類認證健康有序發展。
認證監管司工業品處:徐天峰 010-82260866
認證認可技術研究中心:王鵬 010-82261364
附件:直接涉碳類認證規則備案信息核查情況
國家認監委秘書處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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